报告只谈经济性,不替代结构安全审查,也不出具任何形式的设计变更结论。它给出的是「这几处方案的余量偏大,值得让设计院拿出比选依据」——问题交回给设计院,签字仍然是设计院的责任。安全性判断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资质的审图机构完成。
这是一个真实项目的其中一处。数字都是当时算出来的,脱去了项目和参建单位信息。
同一份图纸的第 2 处是用钢量:无行车厂房常规 35 kg/㎡,图纸做到 60 kg/㎡。这一处设计院接受了优化,降到 40 kg/㎡,省下约 180 万——正好是当初选便宜设计院省下那笔设计费(90 万)的两倍。
这一栏不写我做过多少项目,只写我当时给的判断,和后来的结果。
微信里搜不到自己看过的文章,所以按主题放在这里。